关于加强形成性考核和集中实践环节成绩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系统电大(分校)、直属部、直属学院、西校区:

为了加强对中央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形成性考核和集中实践环节实施过程的控制,保证形成性考核和集中实践环节的质量,现就成绩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形成性考核

1、形成性考核成绩由各教学点报市(州)、系统电大(分校)教学科(处)审核,审核后的成绩由教务科(处)上报省校信息中心。数据上报省校的最后截止日期是每学期第19周的星期二。

2、省校教学处通过形成性考核成绩审核系统对成绩进行审核,按一定比例对各校进行抽查,并于期末登分前,将确认成绩送信息中心。

二、集中实践环节

1、课程实践、社会实践、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成绩评定严格按中央电大和省电大有关文件执行,成绩经市(州)、系统电大(分校)复审后,经由教务管理平台分校版录入上报省校。数据上报省校的最后截止日期是每学期第18周星期五。

2、省校教务处将市(州)、系统电大(分校)上报的成绩打印成册,在第19周星期三以前送教学处确认。

3、省校教学处按等距抽查的方式对成绩进行终审,并在毕业审核前将审核结果返回教务处。

4、对欲申请学位的学员,各市(州)、系统电大(分校)须同时将一份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和装有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电子文档的软盘一张报省校学籍科,省校对这部分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进行终审。

5、省校将终审结果报中央电大,并通知相应市(州)、系统电大(分校)

 

 

                                 四川广播电视大学

                                   20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