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教学要求
课程性质和任务:《国际结算》是银行外汇业务的基础课程,阐述的是我国银行从外国银行收取外汇以及我国银行支付外汇给外国银行的结算方式的基本业务知识和操作程序。《国际结算》是一门微观经济学科,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调在理论原则指导下办理外汇业务,侧重于业务程序的来龙去脉和基本操作方面的教学。同时由于国际结算是在两个不同国家的银行之间互相委托和办理的外汇业务,一切单据和凭证都要使用英文,教材和讲课中必须插入大量英语。这就要求学生必须具备相应的英语基础。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国际结算的基本理论和基本业务知识,学会各种结算方式的基本操作程序。
由于文字教材的容量庞大,教学要求原则上以电视课所讲授的内容为主。本大纲所提供的内容是教学和考核的基本依据。
第一节 国际结算概述
了解国际结算概况及其重要性。
一.什么是“国际结算”(International Settlement)
二.什么叫“外汇”(fereign exchange)
三.国际结算分为两大类
国际结算分为国际贸易外汇结算和国际非贸易外汇结算两大类
四.什么叫“国际收支”belance of paymant
五.国际结算与国际收支的关系
第二节 国际结算中的票据
国际结算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来自于票据的理论和知识,首先把票据知识了解清楚,有助于进一步学习托收、信用证等结算方式。
一.票据概述
二.票据的特性
1.流通性
2.元因性
3.要式性
4.返还性
三.汇票的定义和必要项目
1.汇票的定义
2.汇票的必要项目
(1)汇票上写明“汇票”字样
(2)无条件的支付命令
(3)出票地点和日期
(4)付款时间
a.即期付款汇票
b.远期付款汇票
c.固定将来日期付款汇票
d.延期将来付款汇票
{5)一定金额的货币
(6)付款人名和付款地点
(7)收款人名称
(8)出票人名称和签字
四.汇票的当事人及其权利
(1)汇票当事人
(2)持票人享有汇票的八种权利
五.汇票的票据行为
(1)出票
(2)背书
(3)承兑
(4)参加承兑
(5)保证
六.汇票的贴现与融资
贴现业务既是票据买卖业务又是银行传统的通过票据的融资业务,必须了解其基本做法
第三节 托收方式
托收方式是国际贸易结算中仅次于信用证结算方式的常用的、比较简单的结算方式只有学好简单的结算方式,打下学习结算方式良好基础,方可有利于进一步学好比较复杂的结算方式。
(一)托收的定义
(二)托收种类
1.光票托收
2. 跟单托收
3.直接托收
(三)托收指示和托收汇票
1.托收指示
2.托收汇票
(四)跟单托收的交单条件
1.凭头凭着承兑交单
2.凭即期付款交单
3.凭远期付款交单
4.部分即期付款,其余部分承兑将来日期付款的单独汇票而交单
5.凭签字的信托收据交单
6.凭本票交单
7.凭付款承诺书交单
(五)托收风险与资金融通
(六)托收业务适用的国际惯例
第四节 跟单信用证概况
跟单信用证结算方式是国际贸易结算中最为完善,比较复杂,世界通用的国际贸易主要结算方式,抓住信用证结算方式就是抓住国际结算的主要矛盾,学好信用证结算方式就是学好国际结算课程的主要部分。
(一)信用证的一般情况
1、信用证的定义
2、信用证项下契约安排
3、信用证贯彻独立和分离的原则
4、信用证的当事人
(1)基本当事人:开证行,保兑行(如有),受益人
(2)推动信用证业务的其他当事人:申请人,通知行,指定银行、转让行(如有)
5、信用证格式(指信开信用证格式)
(1)标准跟单信用证格式,致受益人的信用证通知书
标准跟单信用证格式,致通知行的信用证通知书
(2)书信体跟单信用证格式
6、信用证操作程序
(二)信用证的修改(或撤销)
1、信用证的不可撤销性
2、修改对信用证基本当事人生效时点
(三)信用证适用的国际惯例
第五节 信用证种类
(一)不可撤销与可撤销信用证
1、不可撤销信用证
不可撤消信用证的特点有二:(1)开证行的确定付款承诺
(2)信用证的不可撤销性
2、可撤销信用证
(二)保兑的与不保兑的信用证
1、不可撤销保兑的信用证
(1)构成
(2)双重的确定付款承诺
(3)保兑的需要和做法
2、不可撤销不保兑的信用证
(三)付款、承兑、议付信用证
1、即期付款信用证
2、延期付款信用证
3、承兑信用证
4、议付信用证
5、自由议付信用证
6、五种信用证的比较
(四)可转让信用证
第六节 审议单据
审议单据是跟单信用证业务最重要最关键的一项工作,做好审单工作可以促进整个贸易结算工作提高质量安全收汇、加速资金周转。
一、主要单据
(一)汇票
汇票审核要点:
1、出票地点
2、出票日期
3、汇票期限
4、收款人
5、汇票金额
6、出票条款
7、付款人
8、出票人
9、必要时汇票应被正确背书
(二)发票
发票审核要点:
1、开立人
2、抬头人
3、发票日期
4、发票货物描述
5、发票金额
6、商业发票不须签字,如果在发票上要求作出证明时:
(1)当信用证要求签字的发票时,证明不须单独签字
(2)当信用证不要求签字时,证明或发票必须签字和注明日期
7、发票上的装运港、唛头、数量、重量、尺码应与其他单据所列相同
8、信用证禁止分批装运,仅规定货名、未规定数量、发票金额等于信用证金额表明整托装运,发票金额不于信用证金额表明分批装运与信用证规定不符。若信用规定发重量、长度、容积表示数量时,发票金额适用于整批装运货物是在5%减幅发内。
9。要求发票张数通常比其它单据张数多些,交来多张发票,应是一份正本。崐其余发票份数副本,发手写或打字方法制作单据就是正本不加注original字样,发影印、自动、或电脑处理、复写 方法制作单据当做正本时,应注明orignal字样,如必要时,已加签字。
(三)海运提单
1、提单和签字要求
(1)提单正面必须注明承运人名称,没有注明承运人名称的提单银行不能接受。可发加注、也可不加注其身分是criier字样。
(2)提单签字人介承运人时,必须写明承运人名称和身分是crrier
2、提单表明“已装船”的要求
3、提单注明信用证规定装货港和卸货港的要求
4、提单的发货人应该是受益人银行也可接受信用受益人分外的一方作为发货人,但信用证应该如此说出。
5、提收货人应符合信用证规定
6、提单被通知人应符合信用证规定
7、不可接受的提单
(1)租船合约提单
(2)帆船提单
(3)货装舱面提单
(4)发运输行自己名义出具的提单
(5)不清洁提单即提单上没有出现任何条款明确宣称货物及/或包装的缺陷状况 8.可发接受的提单
(四)保险单据
一、保险单据审核要
二、审单工作方法
(5)不清洁提单即提单上没有出现任何条款明确宣称货物及/或包装的缺陷状况 8.可发接受的提单
(四)保险单据
一、保险单据审核要
二、审单工作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