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教学大纲
第一部分 大纲说明
一、课程性质及地位
本课程为四川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选修课程。破产法学是以破产法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一个重要部门法学科。这一学科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及应用性。
二、教学目的及要求
通过本课学习、要求全面系统地掌握破产法的基本理论及基本知识。较为深入的了解破产法学的全部内容。熟悉破产法的体系结构,。能够正确分析相关疑难案例。
三、教学要求层次
本课程教学层次可分为:
重点掌握:识记破产法学中的基本概念、性质、特征等等。
了解:要一般性的了解破产法的各项具体法律制度的内容。对教材中暂缺的新颁布的重要劳动法规,也要求充分注意与了解。
知识应用:运用破产法专业知识解决破产法制建设中的实际问题及分析疑难案例。
四、学习目的与要求
第一编 破产清算程序
第一章 绪论
学习目的和要求:通过学习,要求理解支付不能制度,掌握自行和解、强制和解、财产委付、破产宣告、重整等概念;理解破产与破产法的概念、性质、内容及该制度的价值;了解破产法立法上的各种立法原则和我国新破产法起草的背景与主要问题。
主要内容:
一、支付不能制度
二、破产与破产法
三、破产法上的立法主义
四、新破产法起草的背景与主要问题
第二章 破产需的开始
学习目的和要求:通过学习,要求理解破产程序开始的实质性条件和形式条件;了解破产程序开始的申请与受理。
主要内容:
一、破产程序开始的条件
二、破产程序的开始
第三章 破产宣告
学习目的和要求:通过学习,要求了解破产宣告的法律性质及其破产宣告后法院应为的事项;理解破产宣告对破产人和债权人以及正在进行的民事诉讼的影响,破产宣告的地域效力。
主要内容:
一、破产宣告的一般概述
二、破产宣告的法律效力
第四章 破产法上的机构
学习目的和要求:通过学习,要求掌握债权人会议的法律地位、组成、职权和工作机制;理解监查人的法律地位及设置的必要性;了解破产财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和职责。
主要内容:
一、债权人会议
二、监查人
三、破产财产管理人
第五章 破产债权
学习目的和要求:通过学习,要求理解破产财产的含义和特征;掌握破产债权的范围;了解破产债权的申报、调查、计算和行使。
主要内容:
一、破产财产的概念和特征
二、破产债权的范围
三、破产债权的申报
四、破产债权的调查
五、破产债权的计算
六、破产债权的行使
第六章 共益债权与共益费用
学习目的和要求:通过学习,要求理解共益债权与共益费用基本含义和特征;了解共益债权与共益费用的范围及其清偿的一般原则和顺序。
主要内容:
一、共益债权与共益费用的概念
二、共益债权与共益费用的范围
三、共益债权与共益费用的清偿
第七章 破产财产
学习目的和要求:通过学习,要求理解破产财产的概念和破产财团的性质;了解破产财团的构成和法定财团的具体构成;理解自由财产的制度价值、构成及其权利的行使。
主要内容:
一、破产财产的一般概述
二、法定破产财团的构成
三、破产财产的例外:自由财产
第八章 破产程序中的取回权
学习目的和要求:通过学习,要求理解一般取回权的概念、性质和对取回权的行使;了解出卖人的取回权和行纪人的取回权等特别取回权的概念和行使的条件。
主要内容:
一、一般取回权
二、特别取回权
第九章 破产程序中的撤销权
学习目的和要求:通过学习,要求理解撤销权的概念及其制度价值;撤销权制度与无效行为制度的区别;掌握撤销权的构成要件;了解撤销权的范围及其撤销权行使的方式与法律效力。
主要内容:
一、撤销权概说
二、撤销权的范围
三、撤销权的行使与效力
第十章 破产程序中的抵消权
学习目的和要求:通过学习,要求理解抵消权的概念和特征;掌握抵消权的适用范围和抵消权的限制与扩张;了解抵消权的行使方式与法律效力。
主要内容:
一、抵消权概说
二、抵消权的适用范围
三、抵消权的限制与扩张
四、抵消权的行使
第十一章 破产程序上的担保物权:别除权
学习目的和要求:通过学习,要求理解别除权的概念及其制度价值;掌握别除权的基础权利;了解别除权行使的一般原则和法律效力。
主要内容:
一、别除权的概念与价值
二、别除权的基础权利
三、别除权的行使
第十二章 破产财产的分配
学习目的和要求:通过学习,要求了解破产财产管理与变现的一般要求;了解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和分配方式。
主要内容:
一、破产财产的管理与变现
二、破产分配
第十三章 破产程序的终结及法律后果
学习目的和要求:通过学习,要求理解破产程序的终结及其事由;了解追加分配的依据和程序;掌握免责制度的价值理念、免责的具体条件和法律效力;理解复权的概念、事由和效力。
主要内容:
一、破产程序的终结及事由
二、追加分配
三、免责制度
四、复权制度
第二编 再建程序
第十四章 强制和解制度
学习目的和要求:通过学习,要求掌握强制和解制度的概念及其制度价值;掌握和解的程序以及和解协议的效力;了解和解及和解让步的取消。
主要内容:
一、强制和解制度的概念与价值
二、和解的程序
三、和解协议的效力
四、和解及和解让步的取消
五、我国现行破产法上和解制度的缺陷
第十五章 重整制度概说
学习目的和要求:通过学习,要求掌握重整的概念、性质和特征;了解重整制度的产生与历史沿革;掌握重整制度的适用范围。
主要内容:
一、重整的概念、性质与特征
二、重整制度的产生与历史沿革
三、重整制度的适用范围
第十六章 相关制度比较与转换
学习目的和要求:通过学习,要求掌握重整与和解的区别、重整与破产的区别;了解重整与破产、重整与和解在程序之间的转换。
主要内容:
一、重整制度与和解制度的区别与价值比较
二、重整制度与破产制度的区别与价值比较
三、重整程序与和解程序、破产程序的之间的转换
第十七章 重整程序结构
学习目的和要求:通过学习,要求了解重整程序开始的条件及重整程序的申请与受理;了解重整计划的制定、重整计划的内容、重整计划的通过与认可、重整计划的执行;了解重整计划的废止与终结。
主要内容:
一、重整程序的开始
二、重整计划概说
三、重整计划的内容
四、重整计划的通过与认可
五、重整计划的执行
六、重整计划的废止与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