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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稳定职教事业发展规划为重点,继续加强骨干示范学校建设,调整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使职业教育稳步发展。

    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技工学校和成人中专学校)968所,招生185373人,在校生572349人,其招生和在校生数分别占高中阶段学生总数的45.26%和50.41%,比上年分别下降5和7个百分点。成人中专学校251所,招生45964人,在校生147956人,职业高中349所,招生61555人,在校生151912人,高等职教对口招生5740人,比上年增加39.49%,“五年制”高职班招生10000人,比上年增加了5倍。各类职业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短期职业技术培训,培训农民320万人次,组织180万名职工参加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继续开展重点职业学校评估工作。本年度,省教育厅公布教育部批准的62所四川省首批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评估认定和复查了4所省级重点职业中学。到年底,全省建成140所省部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其中普通中专65所,职业高中75所,实现“九五”规划的目标要求。

    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试点工作。各地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了当地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规划方案。第二批申报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中,有3所通过合半、联合创建的。乐山市、自贡市、泸州市部分职业中学进行调整合并,优化了教育资源的配置,提高了办学效益。

    加强宏观指导,调整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防止职业教育资源的流失。调整了职业中专审批办法,即省教育厅统一审批职业中专学校的举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中专校班招生计划的核准下达、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举办职业中专班和职业中专校以及职业中专班的招生计划的核准下达。11月,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中等专业学校管理体制调整工作中防止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流失问题的通知》,并提出各地在制定本地区教育发展规划,统筹各类教育资源时,凡涉及到中等职业学校的兼并,必须按照学校管理权限,报经原审批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在省级机构改革中,已撤并或准备撤并的省级业务厅局举办的中等专业学校,其归属问题,应与省教育厅会商后报经省人民政府审批。

    切实加强教育工作。继续在中等职业学校推广“三让一树”教育活动,将校风示范学校建设作为省部级和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重要评估条件之一,各中等职业学校把职业道德教育贯穿于德育工作和教学过程的始终,形成了良好的校风、学风。一批职业学校荣获省、市级校风示范学校。10所中等职业学校和28位德育工作者获表彰,省机电工程学校、射洪县职业中专获全国德育工作先进集体称号。省教育厅表彰1866名中等职业学校省级优秀毕业生。

    加强教学指导,全面推进素质教育。4月,省教委以川教职[2000]17号文印发了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原则意见》,要求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要以学生必需的文化知识与专业知识为基础,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遵循教育规律,突出职业教育特色,使中等职业教育适应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劳动力就业的需要。从本年度招生开始,四川省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的学历教育,一般招收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基本学制3至4年,以3年为主,招收高中毕业生的学制为两年,学校现行教学计划要按照教育部的意见进行相应调整。6月,省教育厅统一了中等职业学校英语教材使用版本,调整了全省中等职业学校计算机、英语等级考试的收费项目。11月,省教育厅颁发了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计算机应用基础、物理、化学等七门文化基础课教学大纲和机械工程力学、机械制图、电工基础、电子技术基础等十六门部分专业技术基础课程教学大纲。各中等职业学校立足于为西部大开发服务,以市场为导向,适时调整了专业结构,改造老专业,开发新专业,面向现代化,改革教学模式,加强了现代化教学手段的应用。有的学校以学分制为重点,开始进行弹性学制试点。

    2000年4月,省教育厅和省招委联合下发了《关于举办五年制高职班的通知》,对招生学校专业计划、报名办法、考试与录取、收费标准与学生待遇、学生毕业与就业等作了政策规定。同时,以川招委[2000]23号文下发《四川省2000年普通高校职教师资班和高职对口招生办法》,放宽对口报考高职班的招生条件。在中专学校录取过程中,省招办根据各中专学校报考生源情况适当调整了招生计划,职业中学的招生与上年保持了相对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