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电大系统“教学创新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系统电大(分校)省校直属学院、两院办、西校区:
中央电大为表彰在试点教学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特别是在课程教学模式改革探索中取得突出成果的教师,决定于2004年开展广播电视大学首届“教学创新奖”评选活动。省校也将同步评选省级电大“教学创新奖”。此次评选活动,不仅是获奖教师的荣誉,同时也是向全国、全省电大系统展示我省电大系统和市州电大在试点教学工作,特别是课程教学模式改革探索中的实力和成果,提高我省电大教师能力和系统声誉的机遇,因而各校应以积极的态度参与此项活动,现提出参加此项活动的实施意见如下,请各校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作好参加此项活动的推荐工作。
一、参加“评选活动”推荐的范围
以市、州、系统电大为单位推荐一至二名承担试点专业课程教学工作的专职教师。
二、推荐参评条件
按中央电大电校教[2004]17号文件中的参评条件(见附件)组织实施。
三、推荐程序
1.各市、州、系统电大按“评选条件”组织推荐活动,最终落实一至二名推荐教师;
2.各市、州、系统电大填制“候选人推荐表”,并于6月5日前报送省校教学处,过期则视其放弃推荐。材料报送最好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一经报送材料,请作好候选人其它推荐材料的准备工作;
3.省电大即时将组织专人按各市、州、系统“候选人推荐表”中候选人的相关资料情况进行评议,确定正式候选人,并于6月15日前通知所在市、州、系统电大;
4.各市、州、系统电大收到正式候选人通知后,即刻完善附件中所列每名候选人推荐材料,并将(2)、(3)项做成电子文本,于6月25日前提交省校教学处;
5.省校整理材料于6月30前报中央电大评审委员会;
6.省级“教学创新奖”我们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逐步落实并在今年底前公布。
这次评选活动的时间较为紧迫,请各校务必按程序要求的时间抓紧安排。
附件:中央电大电校[2004]17号文件。
四川广播电视大学
二○○四年五月十八日